孫子兵法-謀攻篇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孫子說:戰爭的指導法則是,使敵人舉國完整地降服是上策,擊破敵國就差些;使敵人全軍完整地降服上策,擊破敵軍就差些;使敵人全旅完整地降服是上策,擊破敵旅就差些;使敵人全卒完整地降服是上策,擊破敵卒就差些;使敵人全伍完整地降服上策,擊破敵伍就差些。因此百戰百勝,不能算是高明中最高明的;不戰就能使敵人降服,才算是高明中最高明的。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頂部沒有覆蓋的遠望樓)轒轀(古代用於攻城的大型木製戰車。上蒙牛皮,下面可容十數人,往來運土以填平敵人的城壕),具器械,三月而後成;距(通「堙」,堆成的土山),又三月而後已。將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

所以指導戰爭的上策是挫敗敵人的戰略計謀,其次是挫敗敵人的外交,再次是打敗敵人的軍隊,下策是攻佔敵人的城池。攻城的辦法是不得已的。修造攻城的樓櫓和戰車,準備攻城的器械,三個月才能完成;構築攻城的土山,又要三個月才能完工。將帥控制不住自己焦躁憤怒的情緒,驅使軍隊像螞蟻一樣去爬梯攻城,士卒傷亡三分之一,而城池還是攻不下來,這就是攻城帶來的災難!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破人之國而非久也,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所以善於用兵的人,降服敵人的軍隊而不靠直接交戰,奪取敵人的城堡而不靠強攻,滅亡敵人的國家而不靠曠日持久的戰爭,一定要用全勝的戰略爭勝於天下。這樣,軍隊不致勞累疲弊,而勝利卻可以保全,這就是以謀略制敵的法則。

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故小敵之(1、固執。2、牢固,堅固,強固有力而不易摧毀),大敵之擒也。

所以用兵的法則是,有十倍於敵的兵力就包圍它,有五倍於敵的兵力就進攻它,有兩倍於敵的兵力就設法分散它,有與敵相等的兵力就設法擊敗它,兵力少於敵人的時候就要退卻,實力比敵人弱就要設法避免決戰。所以,弱小的軍隊如果固執于堅守,就會淪為強大敵人的俘虜。

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必強,輔隙則國必弱。

將帥就是國家的輔佐,輔佐周密,國家就強盛;輔佐不周,國家就會衰弱。

故君之所以患于軍者三:不知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進,不知軍之不可以退而謂之退,是謂(1、本義為牛韁繩。2、束縛,拘束)軍。不知三軍(古代所說的三軍是指騎馬打仗的前、中、後三軍。前軍一般是先鋒營負責開路、偵察、應付小規模的戰鬥,帶部分軍需物資;中軍就是統帥所處的大軍有當時作戰的大部分作戰兵種;後軍主要就是全軍的主要軍用物資、工匠、以及大量的民工等。這裡的三軍是軍隊的統稱)之事而(參與;一起干某事)三軍之政者,則軍士惑矣;不知三軍之權而同三軍之任,則軍士疑矣;三軍既惑且疑則諸侯之難至矣,是謂亂軍引勝。

所以國君可能使軍隊受到禍害的情況有三種:不知道軍隊不可以前進卻硬叫軍隊前進,不知道軍隊不可以後退卻硬叫軍隊後退,這叫牽制軍隊。不了解三軍的內部事務而去干預三軍的行政管理,就會使士兵迷惑;不懂得三軍的權變而去干預三軍的指揮,就會使士兵疑慮;三軍既迷惑又疑慮,那麼其他諸侯乘機進犯的災難也就來到了。這叫做擾亂了自己的軍隊而致使敵人獲得勝利。

故知勝有五: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者勝,識眾寡之用者勝,上下同欲者勝,以虞待不虞者勝,將能而君不御者勝。此五者,知勝之道也。

所以預知勝利有五種情況:知道什麼條件下可以打或不可以打的,能勝利;懂得多兵與少兵的不同用法的,能勝利;軍隊上下意願一致的,能勝利;以己有備對敵無備的,能勝利;將帥有指揮才能而國君不加掣肘的,能勝利。這五條,是預知勝利的方法。

故曰:知彼知己,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

所以說,了解敵人又了解自己,打多少次仗都不會有危險;不了解敵人但了解自己,勝敗的可能各半;既不了解敵人,也不了解自己,那麼每戰都會有危險。

孫子兵法-作戰篇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千里(運送糧食等)糧,則內外之費,賓客之用,膠漆之材,車甲之奉,日費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

孫子說:凡用兵作戰一般規律,出動輕型戰車千輛,重型戰車千輛,軍隊十萬,還要越境千里饋運糧秣,那麼前方、後方的費用,招待國賓使節的用度,膠漆器材的補充,車輛盔甲的保養,每天都要耗費千金,然後十萬大軍才能出動。

其用戰也貴勝,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夫鈍兵挫銳、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

用這樣的軍隊去作戰就要求速勝,曠日持久就會耗損武器裝備、挫傷軍隊的士氣,攻城就會使軍力耗盡,軍隊長期在外作戰就會使國家財政發生困難。這武器裝備耗損,軍隊士氣挫傷,軍力耗盡,國家經濟枯竭,那麼其他的諸侯就會乘機發起進攻,(到那時候)即使有再明智的戰略家,也沒有辦法使結局完美了。所以,用兵作戰只聽說老老實實地求得速勝,沒有見過弄巧立異追求持久的。這戰爭持久而對國家有利的,是從來不曾有過的事情。所以不完全了解用兵有害方面的人,就不能完全了解用兵的有利方面。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取用於國,(增添、積累)糧於敵,故軍食可足也。

善於用兵的人,兵員不徵集兩次,糧秣不多次運送,武器裝備從國內取用,糧秣在敵國徵集,所以軍隊的糧秣就可以保證足食了。

國之貧於師者遠輸,遠輸則百姓貧。近師者貴賣,貴賣則百姓財竭,財竭則急於丘役。力屈、財殫,中原內虛於家。百姓之費,十去其七;公家之費,破車罷馬、甲胄矢弩、戟楯蔽櫓、丘牛大車,十去其六。

國家之所以會因為用兵而使經濟陷入貧困是由於遠道運輸,遠道運輸會使百姓陷入貧困。鄰近軍隊集結的地方,物價必然上漲,物價上漲就會使百姓的財富枯竭。(百姓財富枯竭導致)政府財政枯竭,就要急於加重賦役。國力耗盡,財富枯竭,國內家家空虛。百姓的財產,要耗去十分之七;政府的財力,也會由於車輛破損、馬匹疲病,盔甲、箭弩、戟盾、蔽櫓以及運輸用的牛、大車的徵集補充,而損失掉十分之六。

故智將務食於敵,食敵一鍾,當吾二十鍾;萁稈一石,當吾二十石。

所以,聰明的將帥務求在敵國解決糧草供應問題,吃敵國一鍾糧食,抵得從本國運輸二十鍾;用敵國的一石草料,抵得從本國運送二十石。

故殺敵者,(奮起;奮發)也;取敵之(物資出產)者,貨也。故車戰,得車十乘以上,賞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車雜而乘之,卒善而養之,是謂勝敵而益強。

所以要使軍隊英勇殺敵,就應激勵部隊;要使軍隊勇於奪取敵人的物資,就必須用財貨作獎勵。所以在車戰中,凡是繳獲戰車十輛以上者,就獎賞最先奪得戰車的人,並且要將敵人的旗幟換上我軍的旗幟,派出自己的士兵和俘虜來的士兵夾雜乘坐,對俘虜的士卒要善待他們(以為我所用),這就是所謂越戰勝敵人也越加壯大自己。

故兵貴勝,不貴久。

所以用兵貴在速勝,不利於曠日持久。

故知兵之將,民之司命(司命,星名,主知生死),國家安危之主也。

所以懂得用兵作戰的將帥,是民眾生死的掌握者,是國家安危的主宰者。

孫子兵法-計篇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孫子說:戰爭,是國家的大事,是敵我拼搏生死的場所,是決定國家存在或滅亡的途徑,不可不認真研究!

(經,織也;從絲為經,衡絲為緯,凡織,經靜而緯動。所以把主要的東西,都看作經。這裡也有綱領、大綱的意思)之以五,(比較)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道者,令民與上同意也,可(為,替)之死,可與之生,民弗(詭,違也)也。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地者,高下、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將者,智、信、仁、勇、嚴也。法者,(古代軍隊的編製單位。大將軍營五部,部校尉一人……部下有曲,曲有軍候一人,比六百石)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故校之以計,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

因此要用五項(決定戰爭勝負的)基本因素為經,把(對敵對雙方的優劣條件的)各項估計作比較,來探索戰爭勝負的情勢:一是道(政治),二是天(天時),三是地(地利),四是將(將帥),五是法(法制)。道(政治),可以讓民眾和君主的意願一致,可以為君主死,可以為君主生,民眾不違背。天(天時),就是指晝夜晴雨、寒冷炎熱、四時節候的變化;地(地利),就是指高山窪地、路途遠近、地勢的險要平坦、地域的廣闊狹窄、死地生地等地形條件;將(將帥),就是指將帥要足智多謀、賞罰有信、愛護部屬、勇敢堅毅、公正嚴明;法,就是指軍隊的編製和制度、將吏的管理、糧道和軍需軍械的掌管。凡屬這五個方面的情況,將帥都不能不知道。凡了解這些情況的就能打勝仗,不了解這些情況的就不能打勝仗。所以,要把(對敵對雙方優劣條件的)各項估計作比較,從而探索戰爭勝負的情勢。要看:哪一方君主的政治更為開明?哪一方將帥更有才能?哪一方擁有更好的天時地利?哪一方法令能夠貫徹執行?哪一方兵眾的武器裝備精良?哪一方士卒訓練有素?哪一方賞罰公正嚴明?我依據這些就能夠判斷出誰勝誰負了。

(如果;假若)聽吾(謀劃,打算)(任命,任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

如果能聽從我的謀劃,用我指揮作戰,一定會獲勝,我就留在這裡;如果不能聽從我的謀劃,雖用我指揮作戰,一定會失敗,我就告辭而去。

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制,裁也。裁決,決斷)(權宜、變通)也。

謀劃有利的條件使意見被採納,然後營造有利的態勢,以此作為外在的輔助條件。所謂的「勢」,就是依據有利的情況而進行權變(隨機應變)。

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用兵,要採用詭詐的方式。所以能打要假裝不能打;要打而假裝不準備打;明明要在近處打,卻假裝在遠處打;明明要在遠處打,卻假裝在近處打;對方貪利,就用小利引誘他;對方混亂,就乘機攻取他;對方力量充實,就謹慎防備他;對方兵力強大,就暫時避開他;對手暴躁易怒,就設法挑逗他;對方謙卑沉靜,就設法使他驕縱;對方休整良好,就設法使之疲勞;對方內部團結,就設法離間他。在對方毫無防備之時間和地點發動進攻,在對方意想不到的情況下採取行動;這是兵家取勝的奧秘,要根據隨時變化的情況臨機應變,是不可以預先傳授的。

夫未戰而(王宮的前殿,泛指朝廷)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這未開戰之前在廟堂之上就籌算著能夠獲勝的,(是因為)經籌算得出勝利的條件較多;未開戰之前在廟堂之上就籌算籌算著不能獲勝的,(是因為)經籌算得出勝利的條件較少。籌算出勝利的條件較多就能勝利,籌算出勝利的條件較少就不能勝利,何況根本就不做籌算呢?我根據這些情況來觀察,誰勝誰負也就顯而易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