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被制定的很嚴苛其實就是變相破壞制度

問人工智慧(Deep seek):

一個企業的制度被某些人制定的很嚴苛,導致沒多少人能遵守,這是否是變相地對制度進行破壞?

人工智慧(Deep seek)答:

從管理學和制度設計的角度來看,過於嚴苛且難以普遍遵守的制度確實可能對制度的權威性和有效性構成變相破壞。這種現象背後存在幾個關鍵邏輯:

1、制度失效的悖論
當合規門檻過高時,普遍違規會成為常態,導致”法不責眾”的局面。此時制度實際上已失去約束力,反而培養了選擇性執法的空間,為權力濫用埋下隱患。歷史上秦朝”偶語棄市”的嚴法最終加速政權崩潰就是典型案例。

2、邊際效應遞減
制度嚴厲程度與執行效果並非線性關係。管理學研究表明,當制度嚴苛度超過臨界點(通常為70-80%人員可合規),執行成本會指數級上升,而合規率反而下降。這類似於經濟學中的”拉弗曲線”現象。

3、組織行為學視角
斯坦福大學的研究顯示,當超過30%的員工需要頻繁違反制度才能完成工作時,會出現”制度性虛偽”現象——表面擁護實則無視,最終瓦解組織文化。這種破壞比公開對抗更隱蔽且更具腐蝕性。

4、現代管理實踐
谷歌”20%時間”制度的成功證明,保留適當彈性的制度更具生命力。微軟CEO納德拉改革中,將58項嚴苛考核指標精簡為3項核心指標,反而使企業重現活力,印證了”少即是多”的管理哲學。

5、制度設計黃金法則
哈佛肯尼迪學院提出的”3C原則”指出,好制度應具備:

    • Clear(清晰)
    • Credible(可信)
    • Constructive(建設性)
      當嚴苛程度威脅到其中任一項時,制度就已走向自我否定。

    解決方案可參考:

    1. 建立制度彈性機制(如分級合規、緩衝期)
    2. 實施”陽光測試”(假設制度全文公開,評估社會接受度)
    3. 採用敏捷立法思想,設置日落條款強制迭代

    這種現象本質上反映了制度制定者未能區分”嚴格”與”嚴苛”:前者指標準明確且一貫,後者意味著脫離現實。正如管理大師德魯克所言:”制度的首要任務是讓普通人能做非凡事,而非讓聖人做平凡事。

    作者: 張津東

    群而不黨,和而不同,自由理性皆容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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