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經25-道法自然

有物(日:太陽。比:挨著,靠近。另通「混」,混合攙雜)成,先天地生。(xiù,華麗,精緻如綉)呵,(móu,綢繆,猶纏綿也)呵,獨立而不改,可以為天地母。

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強為之名,曰大。大曰(shì,筮,決也。決同「決」),筮曰遠,遠曰(1、從本義,相反。2、通「返」,回歸)

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表示疆域)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註解:

有個東西在混沌中隨太陽一起生成,它先於天地而生。華麗呵,纏綿呵,不倚靠任何別的事物而獨立存在著且不隨時間改變,(我們)可以把它當作天地的母親。

我沒有能知道它的名稱,給它取字叫「道」; 我勉強給它命名,叫「大」。 人們經常在做出重大方向性決策時背離道,背離道後就會離道越來越遠,當發現離道越來越遠的時候又會返歸於道。

(就決定萬事萬物生、發、衰、敗的發展和演變的方向而言)道是重大的,天是重大的,地是重大的,王也是重大的。在任何一個疆域範圍中都有這四大,而主掌一個疆域的君王,是(決定萬事萬物生、發、衰、敗的發展和演變方向的因素的)重要因素之一。

人居天地之間效法於地,地上的一切運作效法於天,天效法於道,而道自然而然。

作者: 張津東

群而不黨,和而不同,自由理性皆容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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