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經陰符七術-損兌法靈蓍

(損,減也)(通「銳」,鋒芒)者,機危之決也。事有適然(偶然)(選擇)有成敗,機危之動,不可不察。

減少鋒芒,危機之時的決策。事情有偶然,選擇有成功和失敗,危機的動向,不可不觀察。

故聖人以無為(等侯)有德,(句首語氣詞。無義)察辭合於事。兌者知之也,損者行之也,損之兌之。(觀察)有不可者,聖人不為之(言辭;文辭;言語)

所以聖智之人用無為的方式等侯從對方處獲得信息,觀察對方的言辭是否符合事情。露出鋒芒是因為了解對方,減少鋒芒是為了方便行事,時而減少鋒芒時而露出鋒芒。經觀察後發現不可為的,聖智之人就不再為這個言語。

故智者不以言失人之言,故辭不煩而心不虛,志不亂而意不邪。

所以聰明人不會光顧著自己說話而忽略別人言辭中的隱含信息,因而能夠做到言辭不繁亂並且思想不空虛,志向不紊亂並且意願不偏邪。

(判決罪人,斷獄)其難易而後為之謀,因自然之道以為實。

判斷事情的難易然後為之謀劃,順應自然的規律來作實際努力。

圓者不行,方者不(達到、安住),是謂大功。益之損之,皆為之(說講)。用分威、散勢之權,以見其兌威,其機危乃為之決。

如果能夠使對方的圓通之略不能施行,使對方的方正之略不通達成,這叫做「大功」。對要說的話進行增益、減損,都是為了言辭能夠恰當地表述出來。善用「分發威力」、「散除威勢」的權變,以顯現出鋒芒的威力,危機才能為之決策。

故善損兌者,譬若決水於千仞之堤,轉圓石於萬仞之谿。而能行此者,形勢不得不然也。

所以善於減少鋒芒的人,他處理事情就好像挖開千丈高的堤水,又好像從萬丈的谿谷上向下滾動圓石一樣。而能夠做到這個的,是其所造就的形勢使人不得不如此。

作者: 張津東

群而不黨,和而不同,自由理性皆容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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