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九變篇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圮地無舍,衢地交合,絕地無留,圍地則謀,死地則戰。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君命有所不受。

孫子說:凡是用兵的法則,主將接受國君的命令,動員組織民眾編製成軍隊(出征),在難以通行的「圮地」不可宿營,在四通八達的「衢地」要結交諸侯,在無法生存的「絕地」不可停留,在四面險阻、難以出入的「圍地」要巧設計謀,陷入走投無路的「死地」就要堅決奮戰。有些道路(雖可走而)不必走,有些敵軍(雖可打而)不必打,有些城池(雖可攻而)不必攻,有些地方(雖可爭而)不必爭,國君的有些命令(雖可受)不必受。

故將通於九變之利者,知用兵矣;將不通於九變之利,雖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治兵不知九變之術,雖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

將帥能夠精通以上各種機變的運用,就是懂得用兵了。將帥不精通以上各種機變的運用的,雖然了解地形,也不能得到地利。指揮軍隊而不懂得各種機變,雖然知道「五利」,也不能充分發揮出軍隊的戰鬥作用。

是故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雜於利,而務可(通「伸」,伸展、達到的意思)也;雜於害,而患可解也。

所以聰明的將帥思考問題,必須兼顧利和害。在不利的情況下要看到有利的因素,作戰任務才可以因為有信心而能夠順利完成;在順利的情況中要同時看到潛在的危害,才能事先解除(可能發生的)禍患。

是故(低頭,降服)諸侯者以(1、害,傷也。2、妨礙,妨害)(役使,驅使)諸侯者以(職業;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古同「促」,催促;急速)諸侯者以利。

所以降服諸侯依靠(阻止其伸展圖謀的)妨害,役使諸侯依靠(其不得不做的)事業,促動諸侯依靠(能滿足其慾望的)利益。

故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恃吾(附著在動詞、名詞、形容詞前,相當於詞綴,無實際意義)(表示完成,相當於「既」「已經」)(防備)也;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所以用兵的法則是,不依賴敵人不來,而依賴我已經做好了充分的防備;不依賴敵人不進攻,而依賴我擁有使敵人進攻不下的力量和辦法。

故將有五危:必死,可殺也;必生,可虜也;忿速(忿怒急躁),可(輕侮,輕蔑侮辱)也;廉潔,可(羞辱)也;愛民,可煩也。凡此五者,將之過也,用兵之災也。覆軍殺將,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所以,將領有五種(性格上的缺陷造成的)危險:死拼硬打,可能會被敵所殺;貪生怕死,可能會被敵所俘;暴躁易怒,可能會受敵輕侮而失去理智;廉潔自愛,可能會被羞辱引發衝動;愛護民眾,可能會受到敵方的煩擾。這五種情況,是將帥的過錯,也是用兵的災難。軍隊覆沒,將帥被殺,必定是因為這五種弱點引起的,是不可不警惕的。

作者: 張津東

群而不黨,和而不同,自由理性皆容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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