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圮地無舍,衢地交合,絕地無留,圍地則謀,死地則戰。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君命有所不受。
孫子說:凡用兵的方法,主將接受國君的命令,動員組織民眾編製成軍隊(出征),在難以通行的「圮地」不可宿營,在四通八達的「衢地」要結交諸侯,在無法生存的「絕地」切不可停留,在四面險阻的「圍地」要巧設計謀,在走投無路的「死地」要堅決奮戰。有些道路(雖可走而)不必走,有些敵軍(雖可打而)不必打,有些城池(雖可攻而)不必攻,有些地方(雖可爭而)不必爭,國君的有些命令(雖可受)不必受。
故將通於九變之利者,知用兵矣;將不通於九變之利,雖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治兵不知九變之術,雖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
所以將帥通達以上各種機變的利益,就是懂得用兵了。將帥不通達以上各種機變的利益,雖然了解地形,也不能得到地利的好處。指揮軍隊不懂得以上各種機變,雖然知道以上五種方法的好處,也不能充分發揮出軍隊的作用。
是故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雜於利,而務可信(通「伸」,伸展、達到的意思)
也;雜於害,而患可解也。
所以聰明的將帥思考問題,必須兼顧利和害。在不利的情況下看到有利的因素,作戰任務才可以因為有信心而能夠順利完成;在有利的情況中看到有害的因素,潛在禍患才可以因為有準備而能夠及早解除。
是故屈(低頭,降服)
諸侯者以害(妨礙,妨害)
,役(役使,驅使)
諸侯者以業(職業;所從事的主要工作)
,趨(古同「促」,催促;急速)
諸侯者以利。
所以降服諸侯依靠(阻止其伸展圖謀的)妨害,役使諸侯依靠(其不得不做的)事業,促動諸侯依靠(能滿足其慾望的)利益。
故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恃吾有(附著在動詞、名詞、形容詞前,相當於詞綴,無實際意義)
以(表示完成,相當於「既」「已經」)
待(防備)
也;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所以用兵的方法,不依賴敵人不來,而依賴我已經做好了防備;不依賴敵人不進攻,而依賴我擁有使敵人攻不下的力量和辦法。
故將有五危:必死,可殺也;必生,可虜也;忿速(忿怒急躁)
,可侮(輕侮,輕蔑侮辱)
也;廉潔,可辱(羞辱)
也;愛民,可煩也。凡此五者,將之過也,用兵之災也。覆軍殺將,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所以將領有五種(性格上的缺陷造成的)危險:死拼硬打,可能會被敵所殺;貪生怕死,可能會被敵所俘;暴躁易怒,可能會受敵輕侮而失去理智;廉潔自愛,可能會被羞辱引發衝動;愛護民眾,可能會受到敵方的煩擾。這五種情況,是將帥的過錯,也是用兵的災難。軍隊覆沒,將帥被殺,必定是因為這五種弱點引起的,是不可不警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