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火攻篇

孫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禾穀之聚曰積),三曰火(行軍時運輸部隊攜帶的物資),四曰火(軍械庫,收藏兵器和兵車的處所),五曰火(成群成列的人或物)。行火必有因,煙火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凡此四宿者,風起之日也。

孫子說:火攻的形式有五種:一是火燒敵軍的人馬,二是火燒敵軍的糧草,三是火燒敵軍的輜重,四是火燒敵軍的倉庫,五是火燒敵軍的整齊隊列。實施火攻必須有一定的條件,火攻器材必須平時就有所準備。放火要看準天時,起火要看準日子。天時,指氣候乾燥的時節;日子,指月亮行經「箕」、「壁」、「翼」、「軫」四個星宿位置的時候。凡月亮經過這四個星宿的時候,便是有風的日子。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火發而兵靜者,待而勿攻,極其火力,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火可發於外,無待於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無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凡軍必知有五火之變,以數守之。

凡是火攻,必須根據五種火攻方式的變化而靈活地派兵策應它。火從敵營內部放火,就要及時派兵從外部策應。火已經燒起來但敵營仍然保持安靜的,則應冷靜等待一下,不可馬上發起進攻,應加猛火勢,如果可以進攻就進攻,不可進攻就停止。火可以從外面放,就不必等待內應,只要適時放火就行。從上風放火時,不可從下風進攻。白天風刮久了,夜晚風就容易停止。凡軍隊作戰必須懂得靈活地運用這五種火攻的方法,並等待放火的條件具備時實施火攻。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水可以(絕,斷也;切斷,斷絕),不可以(奪,取也)

用火佐助軍隊進攻的,攻擊效果明顯;用水佐助軍隊進攻的,攻勢得以增強。水可以斷絕敵軍,但不可以奪取物資積蓄。

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耗損)(滯留;拖延;擱置)」。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而致戰;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怒可以復喜,慍可以復悅;亡國不可以復存,死者不可以復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凡是打了勝仗,奪取了土地城邑,而不能達到戰略目的一方將面臨兇險,稱之為「耗費耽擱(費留)」。所以說,明智的君主應當慎重地考慮這個問題,賢良的將帥要認真地研究這個問題。不是有利不行動,沒有取勝把握不用兵,不到危迫境況不開戰。君主不可因一時之怒而發起戰爭,將帥不可因一時之憤而出陣求戰。符合國家利益時才行動,不符合國家利益時就停止。憤怒可以重新恢復為歡喜,氣憤可以重新恢復為高興;國亡則不能復存,人死則不能復生。所以,明智的國君(對此)要慎重,賢良的將帥(對此)要警惕,這是安定國家和保全軍隊的關鍵!

作者: 張津東

群而不黨,和而不同,自由理性皆容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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