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經陰符七術-分威法伏熊

分威者,神之覆也。故靜意(安定,穩固)志,神歸其舍,則威覆盛矣。威覆盛,則內實堅;內實堅,則莫(阻擋 [某人或某事物] 的通路);莫當,則能以分人之威而動其勢,如其天。以實取虛,以有取無,若以鎰稱銖。

分發威力,就是精神的覆蓋。所以要安靜意願、穩固志向,精神歸集後將其釋放,則威力覆蓋得就更加強盛。威力覆蓋得強盛,則內心堅實。內心堅實,則威力分發之後就沒有人能夠阻擋;沒人能夠阻擋,則能夠通過分發給對方的威力來動搖對方的勢,如天覆萬物那樣以絕對優勢壓倒對方。以己方之實去攻取對方之虛,以有威力去攻取無威力,就像用鎰來稱銖一樣輕而易舉。

故動者必隨,唱者必和;(彎曲)其一指,觀其餘次;動變見形,無能間者。

因此只要我們一行動,對方必定會追隨;只要我們一倡導,對方必定會應和;先彎曲一個手指,然後依次察看剩下的;對方的一舉一動都會顯現出來,沒有一個能隱而不現的。

(仔細思考,反覆分析、推究)於唱和,以間見(泛指縫隙;空隙 );動變明,而威可分也。將欲動變,必先養志伏意以視間。

推究彼此一唱一和的談話過程,通過隱而不見的蛛絲馬跡去尋找對方的空隙;待對方的舉動變得明晰之後,而我方的威力就可以分發出去。將要有什麼活動變化,必須先修養志向、隱伏意願並暗中觀察對方的空隙。

知其固實者,自(猶教之。教育,培養)也;讓己者,養人也。故神存兵亡,乃為之形勢。

知道穩固和充實自己的,是懂得自我教養的人;謙讓己身的,是懂得教養他人的人。所以能夠做到精神長存而進擊之勢毫不顯現,才是可為的形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