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公-遵義章

以明示下者(愚昧,糊塗),有過不知者(欺騙,隱瞞),迷而不返者惑,以言取怨者禍,令與心(違背,不合)者廢,後令繆前者毀,怒而無威者犯,好眾辱人者殃,戮辱所任者危,慢其(宜,適宜的,為其所需的)敬者(災禍),貌合心離者孤,親讒遠忠者亡,近色遠賢者昏,女(yè,掌管引進謁見者的近侍)公行者亂,私人以官者浮,凌下取勝者侵,名不勝實者耗。

總在屬下面前顯示自己明察秋毫的,是糊塗的;有過錯而不能反省自知的,會受到蒙蔽、欺騙;陷入迷途而不知返的,會陷入迷惑;因言語不當而招致埋怨的,會給自己招來禍患;政令與內心真實意願相違背的,會導致政令偏廢;後面發布的命令與前面的相衝突的,會造成破壞和損害;發怒卻無人畏懼的,會受到冒犯;喜歡當眾侮辱他人的,會遭殃;殺戮污辱自己所任用的,會令自己陷於危險;怠慢應當敬重的,會有災禍;與人貌合神離的,會陷入孤獨;親近奸讒小人、遠離忠良之士的,會滅亡;親近女色、疏遠賢明的,是昏聵的;讓女子干預公務政事的,會造成動亂;私下買賣官位、讓庸碌之輩掌權的,會導致政事虛浮;欺凌屬下,以勢壓人以贏取勝利感的,會受到屬下的侵犯;名不副實的,會耗盡精力也不能辦好事情。

略己而責人者不治,自厚而薄人者棄廢(拋棄不用),以過(忘記)功者損,群下外異者淪,既用不任者疏,行賞吝色者沮,多許少與者怨,既迎而拒者(背離,違背,不和諧),薄施厚望者不報,貴而忘賤者不久,念舊惡而棄新功者凶,用人不(1、不偏斜。2、合於規範的、合於法則的)者殆,(同「彊」,即強)用人者不畜,為人(區別)官者亂,失其所強者弱,決策於不仁者險,陰計外泄者敗,厚斂薄施者凋。

對己寬容、對他人求全責備的,不能治理好事情;對自己優待、對他人刻薄的,會被人所拋棄。因為他人微小的過失而忘記其功勞的,會大失人心並最終損害自身利益;眾多屬下離心離德、內外異志的,必定淪亡;已經任用他人但卻不加以信任的,會導致關係疏遠;應該獎賞屬下時卻顯露吝嗇之氣的,會令人沮喪、失望;許諾多實際兌現少的,會招致埋怨;已經表示歡迎但之後又拒人於千里的,會導致對方背離;給人以小恩小惠卻指望有豐厚回報的,不會得償所願;富貴之後就忘了貧賤之時境遇的,富貴不會長久;對別人的舊惡耿耿於懷而對其新立的功勛卻視而不見的,會有災禍;用人不能做到中正的,會讓自己陷入危險;勉強用人的,會留不住人;任人為官卻徇私徇情的,會導致政事混亂;失去自己的優勢的,會變得弱小;做決策時向不仁義的人諮詢的,會非常危險;隱秘的計謀被泄露出去的,會導致失敗;橫徵暴斂、薄恩寡施的,會導致社會凋敝。

戰士貧、游士富者衰,貨賂公行者昧,聞善忽略、記過不忘者暴,所任不可信、所信不可任者(混亂)。牧人以德者集,繩人以刑者散。小功不賞,則大功不立;小怨不赦,則大怨必生。賞不服人、罰不甘心者叛;賞及無功、罰及無罪者(殘忍、暴虐)。聽讒而美,聞諫而仇者亡。能有其有者安,貪人之有者(殘,傷也)

戰士出生入死卻生活貧困,逞口舌之利之徒卻安享富貴,會導致國勢衰敗;賄賂行公事的政府官員成為風氣,會導致政治昏暗不明;忽略別人做的好事,但對其過錯卻耿耿於懷,這種政治是兇惡殘暴的;其所任用的人不能信任,信任的人又不能勝任其職,這樣的會導致政治混亂。依靠道德來治理人民,則人民會聚集在他的周圍;依靠刑罰約束來維持統治,則會導致人心離散。對小功勞不加以獎賞,則不會產生大功勞;對小埋怨不寬恕,則會產生大怨恨。行賞不能使人心服,處罰不能使人甘心,則會引起叛亂;賞及無功之人,罰及無罪之人,這是殘忍暴虐的行為。聽到讒言就十分高興,聽到逆耳忠言就心生仇恨,這樣的人必然滅亡。能滿足於其所擁有的,則沒有危險;總是貪求別人所擁有的人,則會受到殘害。

作者: 張津東

群而不黨,和而不同,自由理性皆容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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