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校滅耳,凶 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不誡,此小人之福(通「副」,相稱,符合)也。《易》曰:「句校滅止,無咎。」此之謂也。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故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荷校滅耳,兇。」 作者: 張津東 群而不黨,和而不同,自由理性皆容納。 查看張津東的所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