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校灭耳,凶 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不诫,此小人之福(通“副”,相称,符合)也。《易》曰:“句校灭止,无咎。”此之谓也。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荷校灭耳,凶。” 作者: 张津东 群而不党,和而不同,自由理性皆容纳。 查看张津东的所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