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這句成語出自 《左傳·桓公十年》,原文是: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獻。既而悔之,曰:「周諺有之:『匹夫(獨夫,多指有勇無謀的人)無罪,懷璧其罪。』吾(如何,表示承接上文,得出結論)用此?其以(招引,招惹)害也?」乃獻之。又求其寶劍。叔曰:「是無厭也。無厭,將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原指財寶能致禍。

虞公是春秋時代姬姓的公爵諸侯,是周朝皇室的後裔,虞叔是虞公的弟弟。當初,虞叔有塊寶玉,虞公想要得到,虞叔沒有給他,然後,虞叔為此而感到後悔,說:「周這個地方有句諺語說:『獨夫本來沒有罪過,因為自己藏有價值連城的寶璧,就會因璧而招來殺身之罪。』我一個處於弱勢地位的獨夫,如何配用寶玉?它會給我招惹禍害。」於是就把寶玉獻給了虞公。可是,虞公又來索要虞叔的寶劍,虞叔說:「這實在是貪得無厭。如此貪得無厭,將會給我帶來殺身之禍。」於是就發兵攻打虞公。所以,虞公出奔到共池那個地方去了。在這段故事中,虞叔因為擔心財寶給自己招來禍害,所以,把寶玉獻出去了;但是,虞公得到了寶玉仍不知滿足,最終因為貪得無厭而引來災禍。

《左傳》的意思:一個人弱小,卻又懷著寶物,那麼不啻於稚子懷千金於鬧市之上,即不亞於一個孩童帶著千金行走人來人往、熙熙攘攘的鬧市中。意為處弱勢地位的一方,擁有財富、寶貝,而卻沒有能力保護,這隻會給自己帶來災禍。自己不貪圖財寶,可以免禍,但是,絕對不是說毫無原則地把自己的所有財寶都送給別人;別人如果貪圖財寶,也許一開始能得逞,但是,如果不知滿足,也就必然招來禍患。

象因身上的象牙,招來殺身之禍;麝鹿因身上的麝香,招來喪命之災。居住在亂世中,因懷有財寶而招受禍患的人,實在不可勝數。周人所說的兩句俗語,真是為警世格言。然而貪得無厭的人,終將遭受禍害,虞公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證。

鬼谷子在《轉丸》篇中講了破解之道:「以損為益者,皆因能任今而顧後;見德若失者,乾坤孰有未定?否而為泰,廢棄至寶,轉丸之道矣。

作者: 張津東

群而不黨,和而不同,自由理性皆容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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