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中的「乘、承、比、應」

《周易》里「承乘比應」,是講爻與爻之間的關係。承、乘、比、應反映的是卦象內部相關兩爻之間的關係,可總結為同性相斥、異性相吸。

承:
所謂「承」,乃承載、承上、烘托之意。就像古時候的馬車,是用來承載乘客的。凡下爻緊承上爻謂之「承」。多指陰爻上承陽爻,象徵柔弱者順承剛強者,或賢臣輔佐明君之意。

舉例:

「承」有三種情況:其一;在六爻卦中,若一個陽爻在上,一個陰爻在下,則此陰爻對於上面的陽爻來說,稱為「承」。

以旅卦為例,卦中陰爻六五在陽爻上九之下,六五爻承上九爻,古人稱「五承上」,所以《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

其二;在一個六爻卦中,一個陽爻在上,數個陰爻在下,則下邊幾個陰爻對於上面這個陽爻來說,可稱為「承」。

以謙卦為例,陰爻初六、六二都在陽爻九三之下,故初六、六二爻對九三爻來說,皆稱「承」,即初承三、二承三。故象曰:「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其三;相同屬性的兩爻有的時候也可稱「承」。

乘:
所謂「乘」,是乘駕、駕馭,居高臨下之意。就像車上的乘客。陽尊而陰卑。一般來說,若陰爻在下、陽爻在上,則稱陰承陽(就是陰乘載陽),此為順、為吉;若陽爻在下、陰爻在上,則稱陽乘陰(就是陰乘駕陽),此為逆、為凶。

舉例:

凡上爻乘馭下爻謂之「乘」。多數指陰爻乘陽爻,稱「乘剛」,象徵臣下欺辱君王,小人欺凌君子,多不吉不善。但陽爻居陽爻之上則不言乘,認為這是常理。由此可知《易》陽尊陰卑的思想。

「乘」有兩種情況,其一;是在卦中一個陰爻在上,一個陽爻在下,則此陰爻對於下面的陽爻來說,稱為「乘」。

以屯卦為例,六二、上六爻辭皆曰「乘馬班如」,震初爻,坎五爻皆為馬,六二乘初九,上六乘九五,有「乘馬」之說。謂之「二乘初」,「上乘五」。所以象曰:「六二之難,乘剛也」。

其二;是幾個陰爻都在一個陽爻之上,則這幾個陰爻對於這一陽爻來說,稱為「乘」。

以震卦為例,初九陽爻之上有六二、六三兩個陰爻,九四陽爻之上有六五、上六兩個陰爻,故為「二乘初」、「三乘初」,「五乘四」、「上乘四」。故象曰:「震來厲,乘剛也」。由於爻位遠近不同,乘剛的程度也不同,二、五乘剛近,三、上乘剛遠。所以內卦乘剛迫,外卦乘剛緩。

比:
所謂「比」是兩個相鄰的爻稱作比,是比鄰、比肩的意思。就像跟你一起肩並肩走路的好朋友。如果相比的兩爻是一陰一陽,異性相吸,就更加親近一些。要說明的是,相鄰兩爻,一爻為陰一爻為陽,則善為「比」。以剛比剛或以柔比柔,則無相求相得之情。

舉例:

如初爻與二爻,二爻與三爻,三爻與四爻,四爻與五爻,五爻與上爻,皆可稱為「比」。

以比卦為例,六四陰爻居陰位,得位,與九五爻有相「比」的關係,所以象曰:「比於賢,以從上也」。而六三則承乘皆陰,上下「比」皆是同性,故有「比之匪人」之辭。

再如中孚卦六三爻「得敵」,三不當位,三四皆陰,失比,故稱「得敵」。總之,凡陰陽相遇為朋友類,若陽遇陽,陰遇陰,則皆為敵。

應:
所謂「應」,是對應、應合的意思。指上下卦爻位置對應的呼應關係。就像同盟關係,不在一起,但一呼就應。初與四、二與五、三與上就有了對應關係。應是一種應合、應援,有應當然是好事。但這種對應關係要從「同性相斥、異性相吸」的易理上去觀察。一般說,在相應位置上的兩爻如果是一陰一陽,即可成為陰陽正應;如果是兩陽或兩陰,即構成相斥關係。、

舉例:

《易緯·乾鑿度》曰:「三畫以下為地,四畫以上為天」,「易氣從下生,故動於地之下則應乎天之下。動於地之中則應乎天之中。動於地之上則應乎天之上」。

就是說,在六爻卦中,初爻與四爻,二爻與五爻,三爻與上爻之間,有一種同志聯盟的關係,故稱之為「應」。「應」和「比」一樣,也強調陰陽相「應」。同性相斥,異性相感。若以柔應柔或剛應剛,則無相求相得之情,也就沒有「應」的關係。

以既濟卦為例,初九爻應六四爻,六二爻應九五爻,九三爻應上六爻,皆為陰陽相應。

反之,在艮卦中,初六爻與六四爻,六二爻與六五爻,九三爻與上九爻,皆柔應柔,剛應剛,是為「無應」或「敵應」,故彖曰:「上下敵應,不相與也」。

一般的卦都是以剛柔兩爻相應。但有時,也有卦中的一爻與數爻有呼應關係的狀況。如比卦,彖曰:「上下應也」。九五為剛,其餘五爻皆為柔,是上下五柔應一剛之象,象徵四方諸侯對君王臣服。

作者: 張津東

群而不黨,和而不同,自由理性皆容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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