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经65-为道者非以明民也

故曰:为道者非(1、目的在于;在、于。2、使,令。3、可、能够)明民(表示判断或肯定的语气)(必,必定)(以,用也)(1、敦厚。2、愚,戆也;刚直)之也。民之难治也,(在、于)(这里是指有思想、有知觉、有认知)也。故以(通“智”,巧诈。这里指通过耳目及高科技手段让百姓的思想和行为透明化)(主持;管理)邦,邦之(敌人,仇敌)也。以不知知邦,邦之(恩惠,恩德)也。恒知此两者,亦稽式(准则;法式)也。恒知稽式,此胃玄德。

玄德深矣!远矣!与(1、他人,众人。2、内容,实质)反矣!乃至大顺。

注解:

所以说:用“道”来治理国家的统治者不在于能够使人民透明(指通过耳目或高科技手段让民众思想和行为透明化),必定采用敦厚、戆直人民的方式。人民之所以难以治理,在于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认知。所以采用让人民思想和行为透明化的巧诈计谋来管理国家,那是国家的仇敌。以不使用这类巧诈计谋的大智慧(难得糊涂)来管理国家,那是国家的恩德。常常清楚这两种治国方式的区别,也是治国的重要准则。时常懂得这个准则,这称为“天德”。

天德在于深得民心!在于用有远见的智慧为民众设计美好的未来!这与众人所追求的的实质内容是相反的!只有能完全认识到天德之真谛的有道统治者,才能带领民众顺应大道,与万物同归于大道的真朴。

作者: 张津东

群而不党,和而不同,自由理性皆容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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