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看山是山,只看到表面的相,普罗大众的价值观和标签,没有独立思考能力,随波逐流,处于混沌状态。
第二阶段:看山不是山,大量学习和经历后,开始意识到表象都是虚幻的,藏于下面的规律和本质才是真实的。
第三阶段:看山还是山,是一切看明白后的难得糊涂,是洞察事物规律后的大智若愚。
群而不党,和而不同,自由理性皆容纳
第一阶段:看山是山,只看到表面的相,普罗大众的价值观和标签,没有独立思考能力,随波逐流,处于混沌状态。
第二阶段:看山不是山,大量学习和经历后,开始意识到表象都是虚幻的,藏于下面的规律和本质才是真实的。
第三阶段:看山还是山,是一切看明白后的难得糊涂,是洞察事物规律后的大智若愚。
“民不举,官不究”为古语法谚,翻译为现代法律语言,其大意为:虽有不当行为,但当事人不向当局提出追诉请求,当局就不应追究。
对于“民不举,官不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每种理解又直接影响着司法、执法行为乃至法治的进程。
在一些人的脑海里,社会主义国家就是要积极主动地审查民事行为是否公平合理。“民不举,官不究”的思想,是封建官僚徇私渎职的借口,潜藏着封建意识的毒瘤。正因如此,对于法官是否应主动审查诉讼时效的问题,才会争论不休。也正因如此,法官超出当事人请求进行裁判的情况才会时有发生。
可见,“民不举,官不究”经常被曲解。在我看来,于民事、商事等私法领域,此语非常可取,只要民事行为不侵害他人权益,不违反国家法律,即使存在瑕疵,只要民不举,官府就不应审查干预;而在宪政、行政、刑事等公法领域,职权部门则应主动查处违法,万不可以“民不举,官不究”为由,怠于履行职责。
上述相反的事例说明,古语法谚有其适用领域。置之此处,则精辟入理;放于彼处,则谬之千里。
刘秀(东汉开国皇帝光武帝)在建立东汉政权后,对功臣集团的处置以“柔道治国”为原则,采取了相对温和但有效的策略,既保证了政权的稳定,又避免了西汉初年“诛杀功臣”的悲剧。他的主要做法包括:
刘秀给予功臣极高的爵位和丰厚的物质赏赐(如封侯、食邑),但逐步剥夺他们的实际军政权力:
例子:
对极少数威胁皇权的功臣,刘秀也会果断打击:
刘秀通过联姻(如娶功臣阴识之妹阴丽华为皇后)和私人情谊(如与耿弇、吴汉的密切关系)维系君臣纽带,减少矛盾。
“洞若观火”是中国成语中极具哲学深度的词汇,其出处和渊源承载着三千年的华夏智慧演变。以下从“文献溯源、语义流变、文化融合”三个维度进行深度解析:
一、文献溯源:从《尚书》到经典化
1、原始出处——《尚书·盘庚上》
原文: “予若观火,予亦拙谋,作乃逸。”
语境:商王盘庚迁都殷(今安阳)时,面对贵族反对,以“观火”比喻自己对局势的清晰认知,谦称虽洞察却谋略不足(“拙谋”),导致臣民放纵(“逸”)。
关键点:
此处“若观火”仅为比喻,尚未形成固定成语。
盘庚通过“火”的意象强调统治者的洞察责任,暗合商朝“尊火”传统(商族以火为图腾)。
2、先秦发展——《左传》的军事化运用
《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载晋国大夫声子言:“视民如子,见不仁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其可乎?曰:可。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
演变:将“火”的意象从政治洞察延伸至军事态势判断,强化其“不可阻挡”的预见性。
3、唐代定型——韩愈的哲学提炼
韩愈《原道》中:“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其效可睹若观火。”
突破:
将“观火”与儒家道统传承结合,赋予其真理认知的内涵。
首次接近现代成语结构,但仍用“若观火”而非“洞若”。
二、语义流变:从比喻到成语
“洞”字的加入(宋明时期)
“洞”的本义:《说文解字》释为“疾流也”,引申为“穿透、透彻”。
语义强化:
宋代程朱理学强调“格物致知”,“洞”字契合理学对“透彻认知”的追求。
明代《三国演义》第43回写诸葛亮:“先生洞若观火,何不自立为主?”标志成语定型。
三、文化融合:多维度的思想渊源
1、儒家根基——格物致知
《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与“观火”形成互文:
“格物”是方法论(剖析事物),
“观火”是境界描述(透彻状态)。
2、道家影响——静观玄览
《道德经》“涤除玄览”与“洞若观火”共享超然视角:均要求观察者排除主观干扰,如火光映照万物本相。
3、兵家实践——料敌先机
《孙子兵法》“知己知彼”说,与成语在军事领域的运用(如岳飞“阵图洞若观火”)形成呼应。
四、古今应用对比
先秦:盘庚迁都的政治说服,权威展示
三国:诸葛亮隆中对的战略预见,智慧象征
现代:商业领袖对市场趋势的判断,决策能力证明
五、深层文化密码
1、火崇拜的延续:从甲骨文“火”字祭祀符号到成语,体现华夏文明对“光明洞察”的永恒追求。
2、认知范式转型:
结语
“洞若观火”的演变史,实为一部中国式认知哲学的发展史。从盘庚手中映照政局的火焰,到今日商业谈判桌上的战略洞察,其核心始终未变——在混沌中见清明,正是华夏智慧最精妙的注脚。
“以明诱暗,观变制胜”是一种经典的谋略思维,强调通过主动暴露或制造一个可见的“明目标”(诱饵),诱使隐藏的对手或未知因素显露动向,从而在暗处观察局势变化,掌握主动权并制定克敌之胜的策略。其核心在于 “以可见之形,探不可见之机”,兼具试探性、隐蔽性和后发制人的特点。
1、“以明诱暗”
2、“观变制胜”
1、设“明饵”
2、隐己方
3、观其变
4、择机而动
1、情报战:通过假情报诱使敌方间谍行动。
2、权力斗争:用“弃子”试探政敌的势力范围。
3、市场竞争:释放新产品谣言,观察对手研发方向。
4、人际博弈:故意透露某个选择,测试他人真实态度。
1、诱饵被识破
2、观变失控
3、道德争议
谋略 | 核心逻辑 | 关键差异 |
---|---|---|
以明诱暗 | 用明处目标诱暗处对手暴露 | 强调“观察”与“后发制人” |
引蛇出洞 | 主动引诱对手进入预设陷阱 | 更侧重“陷阱”而非观察 |
投石问路 | 试探性行动以获取信息 | 目的仅为试探,不必然含后续打击 |
“以明诱暗,观变制胜”是一种高段位的主动试探策略,通过 “暴露—观察—反击” 的循环,将信息不对称转化为自身优势。其精髓在于:
1、明处有饵,暗处有眼;
2、敌动我静,敌疲我打;
3、不求速胜,但求必胜。
无论是战场、商场还是权力场,掌握这一思维均可化被动为主动,以小成本撬动大局势。
问人工智能(Deep seek):
人工智能(Deep seek)答:
恒久保持德行,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追求之一,也是个人修养的至高境界。要达到这一目标,需从内在心性、外在实践、环境互动等多方面入手。以下结合儒家经典与传统文化智慧,分几点阐述:
恒久德行如同江河奔流,既需源头活水(明理),也需河床引导(克己),更需百川汇聚(践行)。它不是僵化的教条,而是动态的平衡——在”守经”与”权变”之间,在”自省”与”利他”之中,最终达到”止于至善”的生命状态。如《周易》所言:”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
问人工智能(Deep seek):
人工智能(Deep seek)答:
孙正义的“兵法”融合了东方传统智慧与现代商业战略,尤其受《孙子兵法》和《武田信玄》风林火山的影响。以下是其核心框架的详细注解:
核心思想:动态平衡竞争策略
源自《孙子兵法》,升级为战略五维:
案例:投资阿里巴巴(天时:互联网崛起;地利:中国市场;将:马云团队)。
源自《孙子兵法》将帅五德, 适用于领导力:
决策七步法:
应用:投资滴滴时,基于交通行业数字化(顶)、中国市场份额数据(情)、烧钱抢占市场(略),在监管风险下仍果断出手(斗)。
改编自武田信玄,加入“海”形成五维战术:
案例:共享经济领域,软银以“火”式投资Uber、WeWork,后以“山”应对估值崩盘,最终以“海”整合行业资源。
孙正义兵法的本质是:
争议点:
这套体系适合高波动、高增长行业,但对执行力和资源要求极高,普通企业需谨慎适配。
IT之家 6 月 12 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今日发布公告,决定成立部物联网、脑机接口、民用爆炸物品等 3 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安全应急装备标准化工作组,具体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物联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 MIIT / TC3,主要负责物联网行业应用、关键技术、建设运维等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第一届工业和信息化部物联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 61 名委员组成,秘书处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承担。
工业和信息化部脑机接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 MIIT / TC4,主要负责脑机接口基础共性、输入输出接口、数据、行业应用、伦理安全等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第一届工业和信息化部脑机接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 52 名委员组成,秘书处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承担。
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用爆炸物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号为 MIIT / TC5,主要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通用、产品及检测方法等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第一届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用爆炸物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 55 名委员组成,秘书处由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承担。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应急装备标准化工作组,编号为 MIIT/SWG1,主要负责安全应急装备基础通用、信息技术应用、智能装备和管理服务等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第一届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应急装备标准化工作组由 75 名委员组成,秘书处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承担。
问人工智能(Deep seek):
人工智能(Deep seek)答:
这个问题涉及人性、道德和智慧的复杂交织,可以从多个维度来分析:
1. 短期利益与长期代价
2. 零和思维与共赢智慧
3. 道德判断的悖论
4. 系统反脆弱性
建议观察三个维度:
真正的智者往往具有“钝感力”,懂得在利益面前保持克制。这并非道德说教,而是生存策略的降维打击。您是否见过某些“聪明人”最终陷入自己挖的陷阱?这种案例最能说明问题本质。
IT之家 5 月 30 日消息,《锂离子电池编码规则》GB / T 45565—2025 是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的国家标准,将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开始实施。
电池编码是电池产品的唯一身份证,建立电池编码管理制度是保障电池全生命周期安全的基础性工程。在电池生产、使用、运输、综合利用等环节,制造商、消费者及各级主管部门通过获取电池编码实现对电池产品相关信息的查询与追溯。
该标准通过建立企业唯一编码、按照消费型、大小动力型、储能型主要应用领域划分的电池类型编码以及企业电池产品唯一识别码,实现“一物一码、精准识别”,逐步建立锂离子电池产品工业生产经营数据库,对锂离子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和质量溯源,通过明确梯次利用电池编码要求,促进退役锂离子电池通过合规渠道进行资源综合利用,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锂离子电池生产国、使用国和出口国,建立科学的编码规则和电池编码管理制度将进一步推动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