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子之死

今天休息,想到公园里面比较凉快,于是早上送娃上学之后就来到附近的张公堤公园背《易经》。公园里的座位几乎满了,我走了好久,找到一个安静的亭子,心里还庆幸着终于找到一个“风水宝地”。

在这个“风水宝地”坐了不到五分钟,我就感到了不对劲,身边不知何时出来了一群蚊子。我先是驱赶,没效果;接着往胳膊上、腿上抹风油精,有点效果,暂时赶走了一些蚊子。但还没两分钟,又有一两只大胆的蚊子来吸血。可恶……只听“啪”的一声,我打死了一只蚊子,然后其余的都作鸟兽散了。然而我杀生了……犹豫了一阵子之后,我决定打道回府,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思考刚才发生的事情,整个过程中,我的决策是否正确。首先,我们站在蚊子的角度来分析一下蚊子的思想:

1、虽然血不怎么好吸,但有机会一定要吸上几口……

2、这么多同类,就算有人打,也不见得打到我头上……

3、要多吸一点,再吸一点就走……

4、再吸一点……

站在人(我)的角度来分析一下人(我)的思想:

1、我不杀生……

2、吸两口就可以了吧……

3、还来?……

4、可恶……

5、打死它!

我们看到最终的结局是:蚊子死了,人(我)也破戒杀生并离开了。双输!蚊子死在贪婪,死在抱着侥幸思想,不知见好就收。人(我)也通过这件事情得到了几点启示:

1、路边的李子树上能挂满李子是有原因的。同样的道理,本来满坐的公园里却出现了空位置,这个空位置往往有的原因,要先搞清楚原因。

2、出生,入死。老子说:出死亡之地则生,入死亡之地则死。我先是入了死亡之地,遭受了危险;后来离开了死亡之地,得以逃生。

3、蚊子的贪婪和吸血的习惯是他们的本性,而人自保也是本能,任何时候都不要说自己一定不怎么样。人可以说我不随便杀生,但不能说我不杀生。因为人的自保是出于本能,法律上的正当防卫也是允许的。人一开始就抱着的退让思想与后面又推翻了自己的思想造成了冲突。所以,凡事不能太绝对!

4、见已失者慎将失,恶其迹者须避之。要深刻吸取蚊子之死的教训。

作者: 张津东

群而不党,和而不同,自由理性皆容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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