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火同人13++

(会合、聚集)(他人、别人)(表地点。相当于“在”)(周代距王城百里谓之郊,三百里谓之野。野指民间,不当政的地位。与“朝”相对),亨;利涉大川,利君子(古代指地位高的人,后来指人格高尚的人)貞。

《同人》卦象征和同他人(寻求共识):在野,亨通;利涉渡大河,利君子固守正道。(和,指不同东西和合与统一;同,指相同东西的简单相加或同一。西周末史伯首先把和与同作为有差异而又有联系的一对范畴提出。)

《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象传》说:天、火相互亲和,象征和同他人(寻求共识);君子因此通过同类族聚的方法来辨別事物。

【初九】同人于(学术思想或宗教的派别),无咎。

在门派中和同他人,没有灾祸。

【六二】同人于(同一祖先的家族;同族),閵。

在同族中和同他人,被蹂躏。

【九三】(服从,顺服)(威仪;礼仪;礼法)(粗疏;鲁莽);登其高(山,山头),三歲不(成功)

在鲁莽时服从礼法;攀登这高处的山头,多年不能成功。

【九四】(防守)(通“墉”,城垣也),弗克攻,吉。

防守其城垣,(敌人)不能攻克,吉祥。

【九五】同人,先(號,呼也;大声呐喊)(通“咷”,放声痛哭),後(芺当为“笑”的异体字)大師(古代三公之一)克相(相逢,会面,碰到)

和同他人,先号啕大哭,后欢笑;大师能够相遇。

【尚九】同人于(艹,表示把两点意思串起来。交:1、互相。2、接触;相遇;连接),无悔。

在互相连接中和同他人,没有悔恨。(此谓上九居卦终极,“同人”道穷,遂有处于荒外、难觅同志之象;但远避内争,超然自乐,也不觉悔恨。)

作者: 张津东

群而不党,和而不同,自由理性皆容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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