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国学者审慎关注“元宇宙”发展趋势

10月28日,美国一家社交媒体企业宣布,将在欧盟雇佣1万名员工建立“元宇宙”。何为元宇宙?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高度关注它?对此,一些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技术革命还是商业噱头?

“元宇宙”一词源于美国作家尼尔·斯蒂芬森(Neal Stephenson)于1992年出版的科幻小说《雪崩》。元宇宙(metaverse)是一个组合词,由“超越”(meta)和“宇宙”(-verse)组成,通常指人们可以使用虚拟现实技术(VR)和增强现实技术(AR)访问并体验的网络环境。这意味着人们可以随时随地接入互联网,通过虚拟现实设备,与世界各地的人们在网上见面、交谈、互动。目前,对元宇宙尚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它是对当下互联网潜在的继承和发展,其特性更复杂、更先进。《元宇宙入门》作者马修·鲍尔(Matthew Ball)表示,元宇宙是一个由实时渲染的三维世界和模拟场景组成的巨大网络,它支持身份、对象、历史、支付和权利的连续性,无数用户可以同步体验。他认为,元宇宙与当今互联网划清了界限。将元宇宙作为一种独立的存在进行描述,可以让人们理解这种变化的巨大程度,进而理解技术革命的颠覆性发展,理解下一波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浪潮,让人们更积极主动地思考未来,而非被动应对。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元宇宙可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接近现实。美国东北大学传播研究系副教授布鲁克·福科·威尔斯(Brooke Foucault Welles)认为,元宇宙这个虚拟世界有其自身优点。在虚拟社交、工作和学习场景中的广泛采用,可能会让人们更容易地进入一个完全虚拟的世界,而过去所谓的虚拟世界只出现在大型在线游戏或科幻小说中。但是,当一家吸引了如此多注意力的公司认真对待这件事时,情况就不同了。

美国马里兰大学教授珍·戈德贝克(Jen Goldbeck)认为,一些拥有雄厚资金和大批有才华工程师的大型企业正在推动元宇宙的成型,而一些大型互联网企业正在寻找下一个巨大的商机。

关注元宇宙的潜在风险

如今人们的生活与网络几乎密不可分,而随着当下众多公司都想从元宇宙的商业趋势中获利,人们必须思考一个问题:元宇宙存在哪些风险?

有学者认为,在元宇宙中,购买和出售虚拟土地变成了一种新趋势,当其与现实世界的货币价值相结合时,就成为一种对抗现实世界不平等的力量。一些发达国家的现状表明,结构性不平等的持续存在,促使人们寻找替代选择。在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和经济不稳定的情况下,数字资产上也将呈现出类似趋势——人们希望回报最大化,希望获得任何可能的收益。

但是,在商业巨头垄断的情况下,元宇宙很可能会成为利用不断增长的用户数据实现盈利的又一契机,这就涉及对虚拟世界的监管和问责问题。同时,我们通过现有的数字鸿沟可以判断,日益增长的不平等很可能在元宇宙中被放大。在进行沉浸式3D景观体验时,对相同工具和基础设施的平等访问可能不仅需要大量的计算能力,还需要高速的互联网接入。此外,广告收入很可能是资助元宇宙运行的重要资金来源,谁能负担得起一个无广告版本的元宇宙,这些都将影响元宇宙的平等。

美国东北大学市场营销学副教授雅科夫·巴特(Yakov Bart)表示,此次美国社交媒体企业高调进军元宇宙领域的意图,虽然可能会被认为是故意转移人们对其社交媒体平台负面新闻的注意,但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这些倡导元宇宙的公司期待开拓新的收入渠道。在社交媒体的二维空间里,投放广告的空间是有限的,而在概念层面上,元宇宙描绘出这样一个未来:社交媒体可以从三维角度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

美国哈佛大学学者琼·多诺万(Joan Donovan)认为,元宇宙让企业摆脱了与互联网尤其是社交媒体相关的负面包袱,将人们的注意力从受到越来越多监管的互联网和社交网络,转移到尚未建立规则的全虚拟空间,一些企业可能借此灰色地带牟利。有学者提出,通过加强监管,改善社会治理,人类可以开发出一个所有人都可以访问、公平且有益的元宇宙。

转自: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5550023936177598

以东方的哲学来善用西方的科技

软全球资深副总裁,微软亚太研发集团主席,微软亚洲研究院院长洪小文认为“技术都是死的,我们才是制造者与使用者。所谓的 AI 道德,最后反映的是我们的道德,是我们的价值观。”人工智能再往前发展,不管进展怎样、能够做到什么程度,它背后的原理永远是“AI+HI”(人工智能加人类智慧)。

微软1998年提出了人工智能的相关原则(“Responsible AI”),要求以负责任的方式设计人工智能。其中,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合法与主权。对数据及人工智能治理而言,今天很多规则性的内容都会变成将来的法律规范。微软作为一家跨国公司,在任何国家或地区经营都要保证合法性、尊重其主权。第二是负责,任何技术和产品都有其设计制造者,要对技术和产品的部署和运营承担责任,包括法律以及社会等各方面的责任。第三是透明,设计制造者要能够解释程序如何设计,尤其是数据的收集,更需要透明化。比如当摄像头被安置在公共场所搜集数据的时候,需要提前告知数据被收集对象,进入数据收集区域其头像信息可能会被采集。第四是包容,做任何东西都需要考虑到所有的人,也要求我们创造的技术能够服务每个人,包括少数族群,残障人士,所以开发这些人工智能技术的时候需要考虑如何保证它的包容性。第五是隐私与保障,有些人利用互联网或者 AI 在网络上做一些不道德的事,比如说“黑客”、“钓鱼”,对于系统或平台而言,很重要的时要保障用户不受网络骚扰、身份信息不被窃取,以及避免产生一些实质性的灾难;第六是可靠和安全,任何 AI 系统都不可能万无一失。例如一个 GPS 系统,即使只要有万分之一的机会把司机引到悬崖,那也是不安全的。所以怎样做到安全可靠在 AI 领域中非常重要。机器学习都会存在一定误差。问题在于,存在误差的时候如何预防风险,如何提供更进一层的安全保障。第七是公平,坦言之很难做到,因为没有绝对的公平。在现实条件下存在很多偏差或偏见,这些偏见或偏差可能来自数据,可能来自我们的固有认知,可能属于一种社会偏见,毫无疑问,每个人都存在偏见,问题在于怎样不把偏见带到我们所制造的东西里、怎么样避免这些偏见。

最后,技术都是死的,我们才是制造者与使用者。所谓的 AI 道德,最后反映的是我们的道德,是我们的价值观。对于科技工作者而言,需要把正确的价值观与道德纳入技术语言中进行表达,但即使这样还不够,还需要跨领域的合作,需要法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等都参与进来,才有可能把这个做得尽量完善。

以曾仕强说过的一句话来总结概括:以东方的哲学,来善用西方的科技。

虚拟现实

虚拟现实技术是仿真技术的一个重要方向,是仿真技术与计算机图形学、人机接口技术、多媒体技术、传感技术、网络技术、等多种技术的集合。是一门富有挑战性的交叉技术前沿学科和研究领域。虚拟现实技术(VR)主要包括模拟环境、感知、自然技能和传感设备等方面。模拟环境是由计算机生成的、实时动态的三维立体逼真图像。感知是指理想的VR应该具有一切人所具有的感知。除计算机图形技术所生成的视觉感知外,还有听觉、触觉、力觉、运动等感知,甚至还包括嗅觉和味觉等,也称为多感知。自然技能是指人的头部转动,眼睛、手势、或其他人体行为动作,由计算机来处理与参与者的动作相适应的数据,并对用户的输入作出实时响应,并分别反馈到用户的五官。传感设备是指三维交互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