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经25-道法自然

有物(日:太阳。比:挨着,靠近。另通“混”,混合搀杂)成,先天地生。(xiù,华丽,精致如绣)呵,(móu,绸缪,犹缠绵也)呵,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地母。

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shì,筮,決也。決同“决”),筮曰远,远曰(1、从本义,相反。2、通“返”,回归)

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表示疆域)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注解:

有个东西在混沌中随太阳一起生成,它先于天地而生。华丽呵,缠绵呵,不倚靠任何别的事物而独立存在着且不随时间改变,(我们)可以把它当作天地的母亲。

我没有能知道它的名称,给它取字叫“道”; 我勉强给它命名,叫“大”。 人们经常在做出重大方向性决策时背离道,背离道后就会离道越来越远,当发现离道越来越远的时候又会返归于道。

(就决定万事万物生、发、衰、败的发展和演变的方向而言)道是重大的,天是重大的,地是重大的,王也是重大的。在任何一个疆域范围中都有这四大,而主掌一个疆域的君王,是(决定万事万物生、发、衰、败的发展和演变方向的因素的)重要因素之一。

人居天地之间效法于地,地上的一切运作效法于天,天效法于道,而道自然而然。

作者: 张津东

群而不党,和而不同,自由理性皆容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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