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經36-邦利器不可以視人

將欲(拾,掇也。——《說文》)之,必(《說文》:「古,故也。故,使為之也。按故者,凡事之所以然。而所以然皆備於古。」)(放縱,無拘束)之;將欲弱之,必古強之;將欲去之,必古(親近;交往,交好)之;將欲奪之,必古予之。是胃微明。

柔弱勝強,魚不可脫於(水深而清),邦利器不可以(治理,處理)人。

註解:

想要拾掇它,必須故意放縱它;將要削弱它,必須故意增強它;將要離開它,必須故意親近它;將要剝奪它,必須故意施給它,(最終完滿地實現自己的主觀願望,)是為「隱而不現之睿智」。

柔弱勝過剛強(和風細雨勝過雷霆萬鈞),魚兒不可離開清深之水(統治者與人民的關係如同魚水),國家的強力工具不可以用來治理人民。

作者: 張津東

群而不黨,和而不同,自由理性皆容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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