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火攻篇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禾谷之聚曰积),三曰火(行军时运输部队携带的物资),四曰火(军械库,收藏兵器和兵车的处所),五曰火(成群成列的人或物)。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孙子说:火攻的形式有五种:一是火烧敌军的人马,二是火烧敌军的粮草,三是火烧敌军的辎重,四是火烧敌军的仓库,五是火烧敌军的整齐队列。实施火攻必须有一定的条件,火攻器材必须平时就有所准备。放火要看准天时,起火要看准日子。天时,指气候干燥的时节;日子,指月亮行经“箕”、“壁”、“翼”、“轸”四个星宿位置的时候。凡月亮经过这四个星宿的时候,便是有风的日子。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而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凡是火攻,必须根据五种火攻方式的变化而灵活地派兵策应它。火从敌营内部放火,就要及时派兵从外部策应。火已经烧起来但敌营仍然保持安静的,则应冷静等待一下,不可马上发起进攻,应加猛火势,如果可以进攻就进攻,不可进攻就停止。火可以从外面放,就不必等待内应,只要适时放火就行。从上风放火时,不可从下风进攻。白天风刮久了,夜晚风就容易停止。凡军队作战必须懂得灵活地运用这五种火攻的方法,并等待放火的条件具备时实施火攻。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断也;切断,断绝),不可以(夺,取也)

用火佐助军队进攻的,攻击效果明显;用水佐助军队进攻的,攻势得以增强。水可以断绝敌军,但不可以夺取物资积蓄。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耗损)(滞留;拖延;搁置)”。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凡是打了胜仗,夺取了土地城邑,而不能达到战略目的一方将面临凶险,称之为“耗费耽搁(费留)”。所以说,明智的君主应当慎重地考虑这个问题,贤良的将帅要认真地研究这个问题。不是有利不行动,没有取胜把握不用兵,不到危迫境况不开战。君主不可因一时之怒而发起战争,将帅不可因一时之愤而出阵求战。符合国家利益时才行动,不符合国家利益时就停止。愤怒可以重新恢复为欢喜,气愤可以重新恢复为高兴;国亡则不能复存,人死则不能复生。所以,明智的国君(对此)要慎重,贤良的将帅(对此)要警惕,这是安定国家和保全军队的关键!

作者: 张津东

群而不党,和而不同,自由理性皆容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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